关于领取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含护考)的通知
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含护考)已制作完成,即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统一领取
1.由考生报考单位人力资源部专人领取,具体单位如下:
第一医院、中山医院、第二医院、市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仙岳医院、口腔医院、海沧医院、心血管病医院、急救中心、市疾控中心、中心血站,第三医院、第五医院,一七四医院、长庚医院、
眼科中心(新开元医院),
莲花医院、梧村中医院。
2.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届毕业生参加护考取得护士职称证书,由该校统一领取。
(二)本人领取
其他报考单位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领取时间、地点
(一)领取时间:4月7日至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三楼307室。
联系电话:2138002,联系人:洪先生
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