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上报医疗机构自查情况的通知
辖区内各医疗机构:
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京卫医 [2016]65号)的要求,请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二、三级医疗机构于2016年5月20日中午前将自查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出租外包科室、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上报我委医政医管科(中医医疗机构上报中医科)。
特此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19日
(联系人左扬萍 65859619 邮箱cyyizhengke@126。com
刘振芳 65859620 邮箱cyzhongyik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