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计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委属各单位,委管医院:
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继医教委办发〔2016〕2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研究,定于2016年11月26日进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与对象
(一)必修课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12版)》,学习对象为从事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及药学专业人员。此前凡未学习、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须于本年度修完,否则视为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及任期考核不合格。
(二)选修课
1、《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2、《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规范》
3、《临床护理风险防范》
4、《实用现场急救技术》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12月16日。逾期系统关闭,结束考试。
三、培训及考试方式
1、视频课件学习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实行网络化统一管理,培训人员登录“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点击“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点击“在线视频教育培训及考试”,打开“2016年省级公共课程”,选择需要学习的课程,进行视频课件学习,通过课件学习之后方可进行考试。
2、考试方式
考试期间,登陆“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打开“培训考试”,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即可考试,考试合格的科目不能重复考试,考试通过之后记录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合格。
四、其他事项
1、成绩于考试结束七天后公布。
2、201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为免费培训,必修课成绩合格作为2016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3、各区县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切实组织好本辖区和本单位相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及考试工作。
联系方式:赵春月 2770169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