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南昌美馨大众健康体检中心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91360125MA35GR1K8236010715P110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陈财峰 | ||||
身 份 证 号 | 36073119910619601x | ||||||
医疗机构地址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新天地8号楼(1-4层) | ||||||
所有制形式 | 股份制 | 医疗机构类别 | 医学健康体检中心 | ||||
诊 疗 科 目 | 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 ||||||
床位数 | 无 | 接 诊 时间 | 8:00-18:00 | 联 系 电 话 | 87390111 |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60秒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17] 3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17年1月23日起,至 2018年1月22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洪)医广【2017】第1- 23- 3号 |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