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巩固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来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队伍的能力素质建设,高标准地做好奥运会和残奥会的医疗保障工作,为百姓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大力开展以三基、三严为重点的岗位练兵活动的通知”(京卫医字[2006]250号),现将我区具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和构建我区CRD战略目标的有效保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全体医务人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学习实施方案,把岗位练兵活动作为贯穿2007年的一项重点任务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医疗机构要相应成立岗位练兵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岗位练兵活动的具体规划、实施、考核以及协调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有关部门、科室要积极配合。
三、周密组织。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大力开展以三基、三严为重点的岗位练兵活动的通知”,按照区卫生局制订的实施方案,认真制订本单位的实施计划,明确各类医务人员学习训练的内容、 标准、时间和要求,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学习、训练和考核工作。各一级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3月31日前将本单位岗位练兵实施方案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报我局医政科(电话:68873994
四、完善保障。各医疗机构领导要从思想、组织、制度及经费等各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确保岗位练兵活动顺利进行。要建立岗位练兵工作、考评和激励三项机制,把该活动与人事管理、争先创优结合起来。对该活动中组织和竞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区表彰,对工作不积极、完不成练兵任务和考评不达标的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练兵或考评不合格经补考后仍不合格的的人员要根据各单位的考核办法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