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医学科学(理学)学位研究生:
⑴ 已获硕士学位者;
⑵ 应届毕业硕士生(至迟于录取前取得硕士学位);
⑶ 北京大学医学部2005级在学硕士生中品德良好,取得硕士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其中学位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含80分),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所)及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根据提前攻博的相关规定批准后,可以报考提前攻博;
⑷ 医学部2005级在学硕士生中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报考提前攻博者,录取后须继续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
⑸ 医学部应届毕业硕士生中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须征得原定向或委托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才能报考;
⑹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包括本校及外校)中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推荐免试直博生(不占申请人所在母校的推荐免试名额)。
3. 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具备:
⑴ 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⑵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六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
(3)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核心刊物上发表过相当硕士学位水平的学术论文。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 年龄不超过45岁(1962年9月1日后出生)。
6. 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学习年限
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本科起点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五年。
四、报名
1.申请推荐免试直博生请于九月注意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按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规定要求请于十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主页地址为:http://grs.pku.edu.cn/zs/zs bm.html.。
3..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申请提前攻博者须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书》(简称申请书),于11月8日前将申请书、本人成绩单(网上下载)和课题计划书复印件送交本学院主管研究生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于11月13日前送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培养办公室会签同意,该生获得初选资格。初选通过者按照当年博士生招生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第二年三月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生只能报考本专业博士生。
五、提交报考材料
博士网上报名后,一个月内须将全部报考材料及其它需提交的材料一起交寄医学部研招办 。
具体提交材料如下(一式两份):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 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为原件,一份为复印件);
3. 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
4.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5.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的陈述和证明;
6. 两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内容须填写在表格内),医学部在学硕士生须交硕士导师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8.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
(以上材料按序号顺序装订)
9.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以上材料审查合格后方准予参加考试,考试时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含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和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必修课。加试科目在准考证上通知。
手续齐全者经审查合格后于考试前寄发准考证。
邮寄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3
六、体检于考试期间由医学部统一组织进行,考生需事先准备一张一寸照片办理体检表。
七、入学考试
1. 科目:⑴公共外语(含听力);⑵业务课(详见医学部博士招生专业目录);⑶面试。
外语语种及业务课选考者请在报考登记表中相应栏目内注明。
2. 时间:笔试在3月17日、18日,此后一周内进行面试。
3. 考试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
八、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面试成绩和考生本人及所在单位提供的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体检
入学考试时在医学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十、报考费用
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十一、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二、奖学金和助学金
1.医学部为研究生设立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全部学费(15000元/年)和金额不等的生活补助。各学院(部)自行制定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95%的博士生可获奖学金。委托培养的学生不能申请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三类,各岗位根据工作情况发放相应津贴,99%的博士生可获得助学金。
3.定向和委托培养学生按照协议书缴纳学费。
十三、招生咨询
1.欢迎考生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www.bjmu.edu.cn→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
2.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2338
3.E-mail:zsyjs@bjmu.edu.cn
十四、如在2007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