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2008年计划17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30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学历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2、通过国家高考录取的正规大学专科(不含高护专业及自考、成教、函授专科)毕业且工作二年以上,(从大学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2008年9月1日)的同等学力在职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三)年龄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与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时间以教育部统一安排时间为准,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报名、考试地点:全国各地设有研究生报名点、考点的招生办或高等院校。
四、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号),选择好报名点(即考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单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人员(应届生须加带本人学生证)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及报名号到本人网上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3、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