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保证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学生司《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教学司【2006】3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和省招办及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我校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作如下安排。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相结合。
2.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新乡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我校2007年研究生入学复试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国家政策进行处理。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和有关要求
根据要求,我校的复试分数线与国家A类地区规定一致,凡初试成绩不符合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西部地区高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由考生本人负责联系招生单位接收。我校研招办负责将其全部报考材料转往该接收单位;初试成绩不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向其他招生单位转寄或索取其报考材料。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第二志愿调剂考生,需按我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凡未按规定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供其相关材料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所有需要调剂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填报调剂志愿,通过其它方式进行调剂的考生也需通过网上补报调剂志愿;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的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届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须加盖教务部门红章,方可有效),往届考生须提供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红章,方可有效)。
(5)3张2寸彩色免冠近照(体检表用);
(6)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两年以上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须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者,须提交论著(2篇)原件及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未经过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取得的本科学历考生(成人、自考、电大等):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者,须提交论著(2篇)原件及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到研究生处进行交验,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专升本”考生(非成人教育),在2007年7月尚不能完成本科学业者,以同等学力对待,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考试,请此类考生抓紧时间与我校研招办联系,以便安排加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