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及硕士学位授权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关于2007年安徽省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 我校2007年参加复试的考生全部为达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考虑线下生的复试问题;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复试。
二、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按照《安徽医科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意见》(见附件)执行。
三、 专业课考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各院系所负责命题、阅卷等。
四、 英语听力考试、中文写作能力测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命题、阅卷等。
五、 各专业复试组专家在复试前必须查验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在复试中,要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人文素养等,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六、 拟确定为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本科毕业且获医学学士学位后在二甲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考生职称在主治医师以下)。
七、 如拟招收硕博连读生,按照《安徽医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研究生规定(试行)》执行。
八、 各院系所应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录取新生的质量,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的实施细则。
九、 时间安排
(略)
十、复试结束后,各硕士点应及时将复试结果告诉考生,对拟录取为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应及时征求考生意见,并督促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到校研招办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请各院系所于4月26日前将审查同意的本单位所属各硕士点的复试情况表连同复试试卷和其它材料报校研招办存档备查。
附件:安徽医科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二○○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