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是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各复试小组应严格按照复试要求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复试质量。
一、复试对象:统考生、单考生(推免生不参加复试,但需参加体检)
二、组织形式:
笔试由研究生院组织考试和评卷,面试由各学院组织,根据需要可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可由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前各学科成立以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秘书1-2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或讲师担任)。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复试小组的秘书负责记录、填写复试记录表等,填写完后由复试组长签名。
三、内容与方法: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复试应侧重考查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科研素质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医学各学科在复试中应注意了解考生的临床工作情况,以便选择临床专业学位的学生。对考生的思想(包括对发lun功的认识)、健康状况亦要有所了解。
面试的内容包括:面试提问、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实践技能测试。医学各专业的实践技能测试,应安排考生到病房处理病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完整病历一份提交复试小组;中西医结合基础、药学各专业,应安排到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考核其实验技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报告,提交复试小组。
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提问要有统一的基本题纲,提高可比性。内容应以一级学科基础性的知识为主,并给考生有创造性回答问题的空间。实践能力考核等项目应事先作好准备。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以测试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内容,口语以测试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可通过用外语提问、回答、日常对话等完成。
四、成绩评定:
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为100分,面试为100分(面试提问占50分,临床或实验技能占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小组成员评分后签署姓名,并对考生的面试提问、实践技能和外语听力测试作出综合评价,填入复试记录表中。
五、注意事项:
⑴“复试记录表”连同实践考核材料于4月18日前送交所属学院,作为拟录取考生的依据,各学院待录取工作结束后签署意见统一交研招办存档备查。
⑵严守纪律,复试前任何人不得将复试内容告知或暗示考生,考生不得向复试小组成员打听复试内容。违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⑶复试小组的教师,均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六、时间安排
⑴专业笔试:4月14日上午8:30-11:30 地点:一教学楼(详见考场安排)
⑵体检:4月14日下午
⑶面试:4月15日-17日(各学科将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小组名单于4月10前交相关学院)
⑷)同等学力加试: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