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选修课
选修课是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理论、扩大知识面及相应能力的培养而设置的课程,除了设置一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外,还应要求研究生选修部分跨专业或跨学科的课程。
(5)学科综合考试
博士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后、论文开题前进行学科综合考试(原则上在第三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其目的在于考查博士生在其研究方向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和本学科学业及相关学科基础知识的广度,以及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所应具备的能力。
学科综合考试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下组成考试委员会;
考试委员会一般按一级学科组成(医学专业按二级学科),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三至五位教授职称的专家(同一专业至少有二个以上研究方向)组成,由一名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教
师担任秘书;考试时间为二至三小时,考试既可以采用口试形式或笔试形式,也可以采用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的形式,但口试必须有记录,笔试必须有书面试题,考试委员会负责命题及评定成绩。
凡学科综合考试不合格的博士生,不得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6)学术研讨与学术报告 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以二级学科为主组织进行。考察方式与要求:学术研讨与学术报告要求次数≥10次,其中博士生本人报告次数要求≥5 次(其中至少参加一次国内学术会议宣读报告或论文);其余为实际参加讨论次数。
本人每次报告内容须有书面材料之复印件,上述复印件由科研秘书负责收集、汇总、并提交导师认可后,再报送研究生部备案,并作为是否符合博士生课程学习及其成绩要求的条件之一。
3.课程结构设置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政治课 2(考试)
第一外国语 4(考试)
第二外国语 2(考试)
学位基础课 3(考试)
学位专业课(不少于2门) 4(考试)
选修课 2-4(考试)
学科综合考试 1(考试)
学术研讨与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 2(考查)
注:补修课(同等学力及跨学科博士生必须补修本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1-2门)不计学分。
五、专业培养方案和学习计划
各招收博士生的专业应根据学校博士生培养工作的要求制订好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专业培养方案是博士生培养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博士生培养工作规定的具体化。培养方案应体现本专业博士生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明确博士生所应掌握的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基础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等具体要求,以及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应具备的能力。培养方案主要包括:本学科专业简介(前言)、培养目标、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研究方向、知识域要求、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综合考试、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要求(内含:文献阅读、论文选题、成果发表与学位论文)以及课程简介等。
六.博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及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为确保博士学位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博士生入学后应在第三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作出开题报告,并组成专家小组,对博士生进行开题报告答辩,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改进,否则不得进入论文下一阶段。
苏 州 大 学
2004年6月
附件:1、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编号原则
2、苏州大学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查阅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请选择相应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