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调剂复试
1.校内调剂
①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②调剂复试只能在医学部相近专业进行。业务课考试科目至少有一门相同或相近。
③校内调剂程序:医学部内各学院(部)调剂由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程序如下:
考生向初次面试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申请,该学院(部)同意后开具调剂函,并退还考生申请材料→考生携带调剂函、申请材料及本人照片→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与相关学院协商→为学生办理调剂手续→考生携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调剂函和申请材料到相关学院(部)参加调剂复试。
2.校外调剂
①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凡符合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教育部将于4月初公布
全国复试分数线),未被医学部确定为复试人选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或联系相关招生单位。
②由拟调剂招生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决定是否通知复试。
③经复试被拟录取的考生向医学部提交拟调剂招生单位的调阅初试试卷公函和本人调剂申请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一周内将试卷机要寄往录取单位。
2.未达到国家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能调剂,其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五、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的资格复审及录取:录取前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实习成绩在“良”以下(不含良);
3.本科必修、限选课出现不及格;
4.受到处分;
5.不能如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
200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