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
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根据教育部精神,2010年专业学位招生与学术型学位招生将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方式进行,凡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或备案的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均开通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10年招生的专业学位领域包括:工程硕士(ME)、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JM)、口腔医学硕士和临床医学硕士。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初试、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一 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1、培养目标: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培养其掌握某一专业知识(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培养模式: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一般为2年,主要由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三个环节组成。我校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课程学习一般约30学分;专业实践15学分,开展不少于半年的企业见习;学位论文15学分,主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二 招生规模
2010年我校计划招收1000名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凡获取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报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 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从毕业到2010年8月底满两年,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
(5)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本科结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相关要求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2中的各项要求。
②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2中的各项要求。
②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外)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成绩单、论文等),待初试通过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详见第七款第四条)。
(5)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含强军计划)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连续四年或四年以上工作经验、发表过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的本单位业务骨干;
② 报名须在符合学校限定的专业领域范围(专业领域代码前两位为“43”)及指定的合作单位范围内报考,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
③ 考生须持单位介绍信及两位专家推荐书报考。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 报名时间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登录我校报名点的考生须来我校现场确认并在我校考点参加初试。
1、网上报名:
(1)以下考生必须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点。
A 凡报考我校的陕西省内考生(含我校推荐免试生)
B 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
C 同等学力考生;
(2) 外省报考我校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
(3)我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外省学校可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点。
除以上(1)、(2)、(3)外的其他考生,我校报名点一律不予受理,否则报名无效。
(4)外校推荐到我校的免试生按推荐学校规定办理。
(5)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31日,报名网址为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同时请留意我校网上通知。
(6)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31日,报名网址为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同时请留意我校网上通知。
3、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1月10—14日。
(2)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我校宪梓堂(交大南门西侧)进行资格审查、交纳报名费、摄像及核对信息。
(3)登录外地报名点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当地报名点要求确认信息和参加考试。
五 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0年元月9、10日。
复试时间:2010年3月下旬。
六 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须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相关说明
1、苏州研究院硕士生联合培养计划
2010年针对我校苏研院全职导师单列计划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9名。此外,我校在职导师在苏研院开展研究工作计划招生的60名研究生指标下拨到相关学院。苏研院简介见我校研招网“硕士招生”,详细信息请登陆http://www.xjtusz.cn查询。
2、网上填报说明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报名,在指定拦目填入相关信息。网上报名录入信息应真实、准确,各项信息均用半角方式录入,凡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点的考生,系统所生成的报名号前4位应为“6111”。
(2)考生应严格按招生目录上对应的专业领域选取相应的考试科目。在院、系代码栏内正确填写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代码、专业领域代码和名称。www.med126.com
(3)“备用信息”栏填报选取的“复试科目名称”,复试科目必须填写且不得更改。
(4)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推免生或统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部队书面同意并在“备用信息1”栏注明“国防生”和保留资格年限。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并签定委培协议书,按协议书上的保留年限入学,不得提前或推后。对未注明“国防生”和保留年限的,我校查实后不予录取。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金融方向的考生,须在“备注信息1”中注明“金融方向”。
(6)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所有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考生网报时只需按统考填报。
3、初试科目
(1)硕士生入学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领域选考代码为502科目考生除外)。
(2)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二、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口腔综合、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及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等考试科目均由国家统一命题。
(3)全国统考、联考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代码:101)、外国语满分各100分;西医综合(代码:306)、中医综合(代码:307)、口腔综合(代码:344)满分各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代码:399)满分为200分;其他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4)我校自命题中,会计学(代码:401)满分100分,按教育部大纲命题,其他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均为150分,与学术型研究生的考试科目代码及内容相同。
4、复试要求与须知
2010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领域实际考试情况,按照一定的复试录取比例自行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1)提交材料: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本人参加2010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准考证。
②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最后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在考生本人档案中,要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教育部门盖章认可)复印件、本人参加2010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准考证。
③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在考生本人档案中,要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教育部门盖章认可)复印件,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本人参加2010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准考证,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于三天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加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关学院的复试。加试按所报考的专业领域进行,加试科目(括号内是报考专业领域代码的前两位)如下:
——工程硕士(领域代码的前两位43): 计算机基础、 大学物理 ;
—— 临床医学硕士和口腔医学硕士(领域代码的前两位45和50): 计算机基础 、 医学基础;
——会计硕士和法律硕士(法学)(领域代码的前两位53、410200):计算机基础、 管理学与经济学;
逾期未办理加试手续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2)复试办法
复试分笔试(参考书在招生目录中的备注栏内已注明)、外语能力测试、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50%。具体内容及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上线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通知考生,请考生留意学院网上通知。
5、相关费用
(1)报名费、体检费、住宿费:按陕西省物价局和省招生办规定的标准执行。
(2)学费:根据教育部教财[2009]5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属自费生,收费标准和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及各学院简章并按协议书办理;委培生、单考生、强军计划生、国防生均按委托培养协议书办理。
为了鼓励优秀大学生攻读专业学位,今年我校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对所有来自“985”学校的推荐免试生,第一年均由学校代交学费,此外,学校还给每人每月发放400元的奖助金。为增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企业的联系,强化社会实践活动,第二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先参评社会奖学金(由校友、企业及友好人士捐资设立)。学校鼓励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争取实习单位或导师的其它报酬或奖励,并为他们创造条件。具体办法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待发)执行。
6、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7、招生咨询
(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政编码:710049; 电话:(029)82668329 ; 电子邮件信箱: yzb@mail.xjtu.edu.cn 网址:http://www.xjtu.edu.cn 或 http//gs.xjtu.edu.cn 传真:(029)82664655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考研参考书,不出售往届试题。
(2)各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领域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领域所属学院,按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负责老师 电子信箱
机械工程学院 029—82660983 张新功 xgzhang@mail.xjt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2665286 熊晓放 xiongxf@mail.xjtu.edu.cn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82668710 王铭华 mhwang@stu.xjtu.edu.cn
电气工程学院 82664000 郝平乐 haopl@mail.xjtu.edu.cn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82668663 尹秀红 yinxh@mail.xjtu.edu.cn
航天航空学院 82668754 陈妮 zmma@mail.xjtu.edu.cn
管理学院 82665353 白皎 Baijiao@mail.xjtu.edu.cn
软件学院 82663000--8004 秦英莲 Rjqy@mail.xjtu.edu.cn
生命科学院 82663926 王冰玉 bywang@mail.xjtu.edu.cn
医学院 82655038 卢阳 Luyang69@mail.xjtu.edu.cn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82664542 忽春娣 Grad-epe@mail.xjtu.edu.cn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82668414 蒲锋 Dr.pufeng@mail.xjtu.edu.cn
法学院 82668124 尚蕾 fxjw@mail.xjtu.edu.cn
苏州研究院(联合培养)0512—62839902 余平 pty1981@126.com
MBA中心(管理方向) 82669064 边映南 ynbian@mail.xjtu.edu.cn
(金融方向) 82656851 苏建国 mba-xjtu@mail.xjtu.edu.cn
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