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山东大学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根据学校招生工作要求,药学院2012年将在部分专业接收少量的二志愿优秀考生。具体调剂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调剂基本条件
1.二志愿考生调剂须满足国家相关文件对调剂学科的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必须为“211工程”建设高校且本科毕业专业在就读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毕业生(不包括山东大学毕业生考生)。
3.调剂考生的原报考单位(一志愿报考单位)须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单位或中国科学院及国家各部委所属的科研院所或教育部直属的部分高校(东华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的优势学科。
4.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与二级学院毕业生调剂。
5.2012年我院欢迎部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少数民族考生调剂到我校。此类考生调剂不受上述报考学校与毕业学校的限制。
6.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考生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线及我校复试分数线。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