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工作
1、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5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总分×200%。
2、录取原则
(1)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要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参加复试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排序,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如未达到招生计划名额,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务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考生在复试前须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
(3)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及跨门类报考中医学各专业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6)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与办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八、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各学院实施细则、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中公布,网址为http://www.bucm.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10-64287519,传真为:010-64287519。此外,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4287504,举报邮箱:bjcmyzb@163.com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219。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