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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8/24 字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贯彻“依法招生”的要求,保证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医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医科院校,也是我党我军创建最早的院校之一,1931年创建于江西瑞金。中国医科大学为卫生部原直属院校,2000年高校体制改革后,现为部、省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牵头,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

第五条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医学科学研究的能力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学科学专门人才。
第六条  招生方式:我校目前实行本校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与其他考生普通招考两种博士招生方式。
第七条  学习年限:三至五年。
第八条  报考条件:
我校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参见学校相关硕博连读文件,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学位条件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报考当年(2011年)获得硕士学位的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须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公示期三个月无异议,且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三、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及学位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专业限制条件。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临床学科(限指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下同)硕士学位获得者,且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可报考我校与硕士毕业专业相同的临床学科专业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也可跨学科报考基础医学、生物学、预防医学等非临床学科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本科毕业专业为非临床学科专业者,仅可报考我校非临床学科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
2、非临床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本科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临床或口腔医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应学科临床工作3年以上,获得从事学科医师执业证书的在职人员,经招生导师推荐,招生科室同意,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与其从事专业相同的临床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
3、高等院校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院校临床学科,经招生导师推荐,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校与其硕士课题相同的临床学科,但只能报考学术学位。
4、非临床学科(如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等)硕士学位获得者在非临床学科跨一级学科报考,或在本一级学科内跨二级学科报考,须经招生导师推荐,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5、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硕士获得者,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于获得证书后工作满2年以上,方可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第九条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硕博连读与普通招考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逾期不能补报名,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本次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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