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3)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快形成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组织管理
1. 成立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统筹管理全院复试工作,制定全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规则;
2.各培养单位成立以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副所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复试小组由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组长必须是研究生导师。
四、复试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我院执行其中四项标准:
1.学术型学位: 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总分≥265分,单科≥34分、≥102分;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类:中医学(105118~105125)、中西医结合临床(105126)总分≥265分,单科≥34分、≥102分;
3.中药学(1008):总分≥295分,单科≥38分、≥114分;
4.管理学情报专业(120502):总分≥340分,单科≥50分、≥75分。
五、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加盖公章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一份(表格附后,请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