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一)中第1、2、3、4、5项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2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专业为我校学术型各专业和部分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单独考试的专业学位类别有:工程、农业推广、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6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他专业学位类别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12年10月10日-31日,考生首先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告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教育部规定: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考点选择
1.报考我校全国统考、推荐免试、法律联考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兰州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
3.报考我校管理类联考的考生,按以下原则选择报考点:
(1)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MBA、MPA)专业学位且申请在广州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广州考试”(未在“备注”栏中注明“广州考试”字样且选择兰州大学考点的MBA、MPA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2)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MBA、MPA)专业学位且不申请在广州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甘肃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甘肃农业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3)报考我校会计(MPACC)专业学位且在兰州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甘肃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甘肃农业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4)报考我校会计(MPACC)专业学位且不在兰州参加考试的考生,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2012年11月10-14日期间,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五、初试
(一)《准考证》: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单独寄发,《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按教育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的规定,我校将在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栏目中公布有关考生名单,请有关考生于11月30日左右上网查看。有关考生在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后才准予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在线验证”方式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后获得。详情请查看“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有关说明。
(二)初试时间:2013年1月5-6日。
(三)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2013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二)复试地点:兰州大学。地点由我校各招生学院(或研究院)在复试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