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三、其他
1.奖助体系
除定向、委培生外,所有学生均享受普通奖学金。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我校提供了学习优秀奖学金(包括光华奖学金、鲁光奖学金、青啤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优秀学位论文奖、科技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等)。同时,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对预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的选题提供经费支持。
我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研究生可申请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津贴不低于300元/月;对于特困学生,按国家政策规定,学校帮助办理助学贷款。
2.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允许修业年限2—6年;专业学位中工程硕士、教育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金融硕士、保险硕士、翻译硕士、旅游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年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专业学位中其余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3.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为公费。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的定向考生只能录取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具体情况咨询各个学院(中心)。其余公费。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954377
传真:0532-85953655
E-mail :yzb@q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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