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及类型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类型主要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人才,适合从事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其中专业学位硕士包括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工程(含机械工程和材料工程)(0852)。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按照 “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2013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70人。最后以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对本科毕业生且具有一定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录取。
三、报考条件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人员;
3.2011年9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毕业生,可以按同等学力报考,须符合以下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从事所报考专业在职工作两年以上,业务能力突出在国家级核心杂志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编学术著作或获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须有证书)。
4.报考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相近,口腔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只招收本专业考生;
5.严格控制从事临床医学专业在职人员报考生物学专业;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8.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9.考生报考前请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要求,分清学术性及专业学位,因考生阅读不当造成的报考错误,由考生个人承担,不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