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毕业生就业: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拟从事临床工作者,须按国家相关政策取得从业资格,我校不承担为学生提供从业资格的责任。
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通过“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就业方式落实就业岗位(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博士生除外)。
九、其它:
1.有关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录取、导师等信息,我办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网址:http://yjszs.cqmu.edu.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专业代码后有“★”标记为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在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内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毕业授位将按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进行。
医 学 全 在线www.med126.com3.凡目录中考试科目有4门以上者,请正确填写选考科目代码,否则由我办指定应试科目。
4.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5.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统招统分研究生、统招定向研究生、统招委培研究生和统招自筹研究生四种,前两种类型为公费指标,不需缴纳学费医学全.在.线
www.med126.com,后两种类型为自费指标,必须缴纳学费。
①统招统分和统招定向研究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的研究生,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生可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②统招委培研究生:委培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③统招自筹研究生:自筹生的培养经费由招生单位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学生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合同中没有规定就业去向的,通过“双向选择”办法就业。
十、生活补助:
我校从2012年开始大幅提高研究生生活补助,统招统分及统招自筹博士研究生每月最低生活补助为800元,各院系、导师根据研究生学习、工作实际表现发放额外补助。全部生活补助按三年发放。
十一、如2013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发生变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最终招生信息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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