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哈尔滨医科大学拟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230名左右(含本校硕博连读生),录取时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确定招生名额,录取学位类型均为科学学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全日制获得硕士学位人员(MPH、高校教师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获得硕士学位者)报名时需提交本专业国家级论文2篇(第一作者www.med126.com,其中一篇影响因子在0.4以上,报名时须出具哈医大图书馆检索中心影响因子证明)或获得部(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前两名有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有关指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6、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等各项条件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和学习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报考专业要求
⑴ 原则上按所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进行报考,以国家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⑵ 往届非临床医学硕士报考临床医学学科条件:从事所报考专业工作2年以上(2011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且获得所报考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2年以上(2011年9月1日前获得证书)。
8、其他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我们将不予准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