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医学临床学术型专业(即科研型博士)只接受本科或硕士为医学专业毕业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五)报考医学临床各专业学位(即临床型博士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含“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临床型方向)的考生,除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与报考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等)相对应的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后有二年以上临床实践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六)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
1.文、理、工、农科各专业接受获得学士学位,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博士生,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⑴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博士录取当年的8月31日);
⑵ 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4门以上,且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
⑶ 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www.med126.com,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获省部级(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2.医科招生单位的各招生专业(含授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等学位的所有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生。
(七)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不接受学生在我校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八)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九)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详细信息:中山大学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