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河北省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我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强化诚信评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现对我校硕士研究生2013年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学术型705名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专业学位35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及空缺专业名额见《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硕士生招生计划及空缺专业名额》(附件一)。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原则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比例按所公布的招生计划120%进行,实际数额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计算。复试考生的确定以初试总成绩排序,如初试总成绩相同,再以初试外语成绩排序,如初试外语成绩也相同,以初试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上线考生不足120%的学科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核
1、考生学历、学位审核 报到时审核非应届本科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应届生只对其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进行审核,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于7月10日前将复印件交至或传真至我校研究生学院办公室,传真电话:0311-86047450。
对非应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的考生,以及在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考生须提供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进行书面学历认证。
对于网上所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学籍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对于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其毕业证书须得到国家认可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考生政治思想品德的审核 研究生学院将向考生发放调档函、政审表,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委培生不调档)并由考生所在单位为考生写出政审材料(本校学生不需提供政审材料)。
3、强化诚信评判:对上一年作弊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