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初录工作中须向考生所在单位索取人事档案材料。请各位考生(除候补、破格外)凭调档函向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以下是几点重要说明:
1.考生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须在5月30日前寄送至我单位,以便审核和考虑录取。应届生如档案不能按时完全寄出,可先寄送一部分,另外一部分等补齐后再寄出,但必须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确定来读推迟调档证明,如6月15日前档案或说明都不到的拟初录同学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关于档案寄送途径的说明:拟初录人事档案与考生现实情况考察材料建议通过机要寄件或者邮政EMS寄送。通过快递公司寄件一概不予接收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快递公司送件时间与我处上班时间基本不符,给我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另通过快递物流公司寄件,之前发生过中途档案遗失事件,敬请各位考生配合我处档案接收工作,按照要求寄送档案)。
注:应届毕业生在上述规定时间任何材料都无法寄到的同学必须由本科学校学生处出具证明,证明该校所有拟录取的学生全部来我校就读硕士,证明须在5月15日前寄送到我校。
联系电话:020-3658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