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领导下,强化诚信评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现对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外语47分(按四舍五入计)、专业基础课47分、专业课60分。
二、复试原则
1、复试采取差额进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录取过程中不进行导师和专业间调剂。
3、按《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见附件一)录取。
三、导师招生名额的确定
1、根据教育部2013年下达的我校招生名额、考生上线情况和招生导师的数目,确定每位导师招收1名学生,在有上线考生的前提下,近三年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科技部863计划项目、科技部重大基础研究前期研究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导师,如有上线考生可招收2名学生。
2、优秀拔尖人才(院士、长江学者、燕赵学者、院士后备、国务院审批的博导)的导师招生不超过3名。
3、国家重点学科和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基础)的导师如有上线考生可招2名学生。
4、上一年度校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指导教师,如有上线考生可招2名学生。
5、我校非直属单位的其他导师和首次招生的导师只能招1名。
四、考生报到、资格审核、体检
1、报到 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上《2013年博士复试考生名单》)于5月17日上午8:30到我校研究生学院报到。 报到时须持有准考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和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参加复试考生报到时每人交纳复试费130元,体检费60元。
2、资格审核 审核并上交非应届硕士考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生只对其学生证进行审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于入学时进行审核。
3、体检 定于5月17日上午8:30—9:00在研究生学院进行空腹抽血、体检。体检完成后的考生与导师联系,确定具体复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