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
②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③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加盖公章的政治思想审查表。
(6)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交验材料:
① 学生证;
② 加盖学校教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
③ 加盖学校院系党总支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
(7)委培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
(8)考生还可提供证明其学术水平的论文等材料,如:各类英语考级证书,有关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等。
请考生将报到需交验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2、有关费用
(1)复试费:100元/人,报到时缴纳。
(2)体检费:38元/人,考生(含本校硕博连读生)必须到职工医院参加体检(带近期免冠一寸相片1张),未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