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34年,坐落在具有“绿城”之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1996年5月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西医科大学。
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第二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是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药学);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医.学,全 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卫生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个;有国家联合地方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
学校现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7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2名,广西“八桂学者”3名、“特聘教授”3名。
二、招收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科学研究,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无学术不端记录并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德才优良,身体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或者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生(需由博士毕业院校出具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4、不接受在职人员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申请。
5、属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申请人应提交其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6、留学博士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受名额等限制,由国家按国内同类人员的标准资助。国外留学博士生可在毕业前通过信函等形式直接与我校博管办联系,或与驻外使馆教育处联系,领取《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
7、我校培养的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博士专业所在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学校将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成果产权归属、违约处罚、在站工作时限等。
三、在站时间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为2年。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可以提前出站或适当延长在站时间,但在站工作期限不得少于21个月或超过3年。
四、申请程序
1、了解咨询。申请者根据学校博士后招收信息(具体详见中国博士后网站以及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与设站单位联系,初步确定合作导师和研究方向。
2、申报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上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个人简历(根据自身情况及我校的博士后招收信息中合作导师的主要研究方向选择一个切入点,撰写申请相关方向的理由与研究设想,应含研究的目标定位、重点内容、主要创新点及本人研究条件如学习、科研经历及知识结构与特长等)。
(2)身份证、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博士毕业院校出具的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
(3)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其脱产的证明。
(4)代表自身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佐证材料(如论文、课题、科研成果和专利)。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9月6日
3、设站单位考核。
4、通过考核的人员办理审批进站相关手续。
四、博士后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
博士后在站两年期间,其人事、组织关系、工资、福利待遇、医疗待遇等按照本单位正式职工/同等人员对待,或按协议执行。延期出站者不再享受本单位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