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 201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9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二年或二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2014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年龄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培养类型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部分学科分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招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分列。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培养方案各有侧重,培养目标有明显差异。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能力的教学科研人才为主,毕业时授予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五、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上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牢记用户名、密码、报名号),选择好报名点(即考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单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应届生须加带本人学生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和报名号于2013年11月10日—14日到本人网上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3、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
1、初试
医学、药学门类初试科目为 3门:政治理论、英语(日语)、专业基础综合(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或中药综合或药学综合)。
初试各科考试中,中医综合和西医综合由国家教育部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综合和药学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具体涵盖考试课程如下: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中药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药学综合:药理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