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士生培养阶段,应进一步拓宽和加深博士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学科前沿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提高博士生的创新能力和学位论文水平,增强博士生毕业后工作的适应性。课程学习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行学分制
博士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科学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学分不少于21学分,临床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前应修学分不少于23学分。其中集中课程学习学分要求不低于13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9学分。具体学分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并列入培养方案。博士生所选修课程,均应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评定。课程按照每18学时1学分计算。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若干门本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但不计入规定的总学分。
(二)课程分类
博士生研究生的课程分为A、B、C、D四类和补修课,A类为公共基础课程、B类为专业基础课程、C类为专业课程,D类为公共选修课程四大模块。其中A公共学位课、B专业基础课、C专业课为学位课,D公共选修课为非学位课程。
A类公共学位课有: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为必修课。考核成绩合格,计2学分。
2.外国语:博士生必须取得第一外国语学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考核成绩合格,计3学分。博士生第一外国语非英语者,必须选修英语作为第二外国语,如其在硕士生阶段已修过英语,学时不少于90学时,成绩达70分,可申请免修。
B类专业基础课:是指以一级学科为基础的公共学位课,侧重于本学科的共同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不少于2学分。
C类专业课:是指以二级学科为基础,深化、细化学科知识,能体现学科最前沿的发展动态的课程。不少于2学分。
D类公共选修课:是指为构筑复合型高尖人才合理的知识结构,根据博士生研究课题选择若干门与本专业学科研究相关的课程。不少于4学分。
补修课:补修课是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跨专业入学和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根据专业培养的要求需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硕士课程。补修课由指导教师提出,由研究生院负责联系上课事宜,须列入培养计划,并参加考核,向研究生院提交成绩,但不计学分。
六、文献阅读
文献包括图书、连续性出版物、特种文献等。文献阅读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指导教师可根据不同的教学进程,指导研究生阅读不同深度和广度的文献。在第四学期末,应完成读书报告不少于2篇,其正文篇幅不少于3000字,由导师审核并评定成绩。成绩分优、良、中、合格、不合格,合格以上者每篇记1个学分。成绩评定表及读书报告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存入研究生个人学习档案,并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