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总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
(2)复试分数线一般按照招生一级学科门类划分确定(详情可在我院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3)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培养单位综合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相关知识、能力考核等组织进行。具体详见交大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复试时考生须参加交大医学院组织的体检。
(4)复试时间一般在当年3-4月。
四、体检
复试考生须参加交大医学院组织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达到入学体检要求。
五、录取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思想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行收费制度。交大医学院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并及时公布。
七、学位授予
招生专业代码以“10”开头的专业授予医学学位,以“07”开头的专业授予理学学位。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03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招办
邮编:200025
电话:021-53068810(F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