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中山大学招收非在职全日制、委托培养、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类别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不包括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护理专业学位)只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和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只招收委托培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不能申请转专业、领域或方向。
(三)学术型(即原科研型)的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转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护理专业学位就读。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发布。
七、学费及奖助金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2014级秋季学期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二)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并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三)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各类学业奖学金,以及通过申请助教、助研或助管岗位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各类学业奖学金。
(四)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定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相关规定。
八、修业年限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或3年,各学科专业修业年限见附表1。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或3年,各学科专业修业年限见附表2。
(三) 在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
九、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在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在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周末及节假日授课形式。中山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方向)见附表3。
中山大学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上网了解相关信息。咨询热线:020-84113696,020-84111686。
考生亦可登陆报考院(系)的网页或向各招生院系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