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注意事项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4.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选择报名点时必须慎重,最好是就近选择报名点,以利于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
5.考生必须牢记报名号及密码,凭报名号及密码修改报名信息(但是不能修改“报考学校”,“报考点”);必须凭报名号进行现场报名交费;
6.考生网报后,应通过修改报名数据的方式修改志愿,而不应重复报名;
十二、招生咨询及联系办法
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事项可在我校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734-8282310 传真:0734-8282694E-mail: nhyjszsb@usc.edu.cn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 邮政编码:4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