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医学院(原军医进修学院)始建于1958年11月,与解放军总医院为同一机构,两个名称,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既承担以研究生教学为主体的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任务,同时也担负医疗、保健、科研等任务。2011年,经中央军委批准,学院正式更名为解放军医学院。
经过五十余年的发展,学院学科门类齐全、临床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技术设备先进、设施环境完善。从1986年开始,先后与解放军第302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海军总医院、空军总医院、解放军第306医院、解放军第309医院、武警总医院、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等多家单位组建教学联合体;近年又分别同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同时还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医学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了广泛的学术和技术交流,强强联合,双赢共进。目前拥有6个国家重点学科:老年医学、耳鼻咽喉科学、内科学(呼吸系病、肾病)、外科学(骨外、烧伤);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外科学(普外),8个全军重点实验室,26个全军医学研究所和专科、专病中心;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5名,技术三级以上专家150余名,博士生导师239名,硕士生导师344名。欢迎积极进取、勤奋好学,立志献身于医疗卫生事业的优秀青年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一)2014年总政下达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91名(含中医师承制2名),全部为计划内公费指标。
(二)我院2014年拟继续面向全国地方高校招收全日制地方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后公布,暂按照50名掌握),其中招收专业学位、科学学位各半。教育部负责学历学位认证,毕业发放派遣证。
三、报考条件:
1、军队人员报考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军队在职干部或军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前获得硕士学位)。
(三)年龄不超过45岁(截至2014年9月1日)。
(四)报考中医师承制专业的考生,必须为全军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的现役军人,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岁(截至2014年9月1日)。
2、地方人员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www.med126.com,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端正。
(二)已取得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地方在职人员,或地方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最迟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原则上应具备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四)考生原则上限报考硕士期间所学的学科、专业,跨学科报考原则上限定在所在二级学科范围。如跨一级学科必须征得报考导师同意且只能攻读学术型学位,不得攻读专业学位。
(五)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截至2014年9月1日)。
(六)仅限报考我院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