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佳木斯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表1);
2.两名专家(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级职称者)的《专家推荐书》(表2)各一份;
3.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的复印件1份(于佳木斯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不需提交);
4.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非全日制获得硕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
6.报考定向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所属单位填写意见,说明是否定向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佳大职工报考博士须加盖所在院系及大学人事处公章),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7.初试报名费200元(到财务处交费)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持报名费票据报名;
四、入学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时间、地点:初试时间为2014年3月13至14日,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于3月10日凭身份证到研招办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2.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成绩记入总成绩。
五、科研成果归属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佳木斯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按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佳木斯大学,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佳木斯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佳木斯大学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4)8618499传真:(0454)8791594 联系人:张老师
请考生随时浏览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以便了解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