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由我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我所研招办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3号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邮 编:100101
部 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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