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科目
1.英语、政治、数学、西(中)医综合等科目为教育部统一命题, 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本校《招生专业目录》。
2.本校自设综合课为:
《口腔综合》: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全部作答。
《药学基础综合》: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任选两门。
《药学综合》:药物化学(20%)、药剂学(25%)、药物分析学(20%)、药理学(25%)、药事法规(10%)。
《药用植物综合》:植物学、植物生理学、植物生物化学、药用植物栽培学;任选两门。
《护理综合》:由教育部统一规定考试大纲www.med126.com。
《卫生综合》:含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卫生事业管理学;任 选两门。
(三)复试 复试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八、提供材料:在 2014 年 12 月 5 日前,所有考生应及时向我校提供以下资料备查,所提供的材料应翔实可靠。寄送材料务必按以下顺序并左侧装订:
(一)统一要求
1.报名情况表(含考生编号,11 月 25 日左右从我校网站下载)。
2.非应届人员应提供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含封面、首页、注册页)。
3.最后学历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由学校教务 部门提供,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毕业学 校教务部门提供。
(二)分类要求
1.上述(一)中的各项资料。
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的非应届考生:应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报考“护理学(101100)、护理硕士(105400)”专业的非应届 考生:应提供《护士资格证书》或成绩单、《执业护士证书》复印件。
4.同等学力者应提供: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证书 或成绩单复印件(合格线为 425 分);②省部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 名)或普通高校教务处提供的本科进修课程成绩单(不少于十二门, 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提供:《报考 201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 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有关 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三)上述所有报考材料均寄往:北京东单三条九号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 100730。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九、本校各专业均接收非定向生、定向生报考,占用当年国家招 生计划。两种类型考生的录取要求完全一致。
(一)非定向生:双向选择就业单位。
(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关于复试费的收取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设立高等学校教育考试收费项目的函》规定,我校将对通过复试并录取的攻读硕士 学位考生(含统考生、推免生、港澳台生、少数民族骨干生)收取复 试费,具体标准为 100 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