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医学临床各专业(学术型)只接受本科为医学专业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中山大学不接受学生在中山大学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7.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被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二)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6、7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三)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6、7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6、7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五)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不含中西医结合专业领域)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检验(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妇幼保健医学(仅限2014年12月31日前入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3."中西医结合"专业领域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及以上学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傣医学、壮医学、哈萨克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4.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5.2015年起,我校部分附属医院试行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专业学位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参与改革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参与改革的附属医院及专业名单将另行公布。
(六)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