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首都儿科研究所博士生招生试行“申请-初审-复试”制。具体选拔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考生须符合北京大学医学部报考博士生申请条件。
2.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不能参与初审。
二、申请办法
1.考生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所交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材料不真实者将不予录取(填写电话宜为手机号码,以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短信通知)
3.考生将申请材料在2014年12月25日前寄或送至首都儿科研究所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 首都儿科研究所科研处607
邮编100020 电话:010-85695212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须注明是否在2015年毕业);
4.英语成绩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5.两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不包括所报导师;医学部在学硕士生还须交硕士导师推荐书;
6.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陈述和证明;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希望的研究方向及设想的陈述书;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详细论文摘要和目录等)(一份);
9.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一份);
10.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
申请材料分别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1-6项组成,复印件由1-10项组成。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左上角装订,封面标注“博士生申请材料原件”及“博士生申请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