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全天,22日上午(22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考政治理论课)。
复试时间:2015年5月中旬。复试分数线采取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分类划线的原则,重点向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理工类和应用型专业倾斜。
(四)报名、提交材料及考试事项请参阅《武汉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网上公告。
六、录取
(一)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至本招生计划录取,且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三)招收汉族考生的比例不超过10%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四)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须按国家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八、其他
(一)根据教民厅〔2014〕5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应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二)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党团组织关系须转至我校。
(四)学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不得少于8年(含8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基地的老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12年)。
(五)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咨询电话:027-68754920,6875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