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各类申请表。
省优申请者需填写《温州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优申请者填写《温州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要求将各类复印件上交。各类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
(二)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打分,汇总后排名。
(三)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复审;
(四)学校统一网上公示候选人名单;
(五)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报请浙江省教育厅批准。
(六)在评选过程中,各部门应密切配合,严格掌握标准,做到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七)同等条件下,读研期间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获奖者优先。
五、申请材料
(一)研究生科研业绩需附各类成果证明。提供论著时应同时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著全文复印件。SCI、EI等刊物收录的须提供图书馆等权威部门收录证明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写明影响因子。
(二)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科研处备案的项目申请书或结题报告作为认定依据;所填报课题,原则上应与研究生所从事研究工作(方向或领域)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三)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
(四)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
(五)读研期间获奖材料的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需提供的复印件。
(七)各学院于3月1日前将评审材料(申请表、附件材料、汇总表)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院,并将个人申请表及汇总表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y0577@163.com。各申报学生应将材料于2月18日前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各学院如有疑义请联系电话:0577-86699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