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格原则
1、基础学科但生源不足的专业。
2、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3、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4、破格复试考生需为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
(二)破格程序
1、招生学院根据生源情况提出破格申请,并交至研究生院。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八、录取工作
1、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我校2013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合格即可录取为我校研究生。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办理。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及跨门类报考中医学各专业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7)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8)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与办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收费标准》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须交纳复试费100元。
2、各学院复试安排及细则请参见各院复试方案(近期在我办网站公布),未按时参加复试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机会。
十、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各学院实施细则、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中公布.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10-64287519,传真为:010-64287519。此外,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4287504,举报邮箱:bucmyzbjd@163.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