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5年度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复试要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特别是要强调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同时要深入考察考生的专业兴趣和素养,并加强诚信评判。要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1.复试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学校原则上按学科门类控制在1:1.3左右划定复试分数线。生源充足的学院(系)或学科,差额比例可适当放大。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校基本要求之上划定复试分数线。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
2.复试的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浙江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详见附件)。
(2)符合2015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各学院(系)安排的报考资格审查,其中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由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进行资格审查。
3.复试的工作流程
(1)各学院(系)要加强对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根据情况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系)的教师组成。
(2)各学院(系)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订复试方案和实施细则(包括复试考生名单公示、复试的形式、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方法、初试和复试成绩分别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等),并在复试前在网上向考生公布,同时报研究生招生处备案。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院(系)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系)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各学院(系)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掌握招生政策和纪律。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有效和质量。
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各学科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情况。
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5)各学院(系)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学院(系)的复试结果负责。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系)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
浙江大学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