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的硕士复试调剂工作启动,我校将对2015级研究生提供优厚的奖励资助。欢迎广大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我校须调剂的专业见附表,具体以研招网调剂平台中公布的为准。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我校有部分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或对前置学历的专业有要求,请参照招生简章或研招网上的专业目录明确了解后慎重选择调剂专业;
注意事项:参加调剂的考生每人可以在网上填报3个平行调剂志愿。每个调剂志愿分别有48小时锁定期,请考生在填报前认真了解招生单位的需求,以免进入锁定期对自己造成时间上的损失。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调剂到我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教育中的教育管理的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0年9月1日前颁发,本科学历须在2012年9月1日前颁发,其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9月1日前颁发,报考以上4专业以外的高职高专考生的毕业证书须在2013年9月1日前颁发。
9.报考法律(法学)考生的前置本专科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为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监狱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0301);报考法律(非法学)考生的前置本专科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代码前4为非0301的)。
说明:往届生的本科以上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11月14日前颁发。
二、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各招生学院指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以便下载报名及考试真实信息。调剂系统登录地址:http://yz.chsi.com.cn/user/center.jsp。
宁波大学研招办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