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2015年3月18日经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2015年3月19日发布)
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招生质量,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特制定我校201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第一章 复试工作组织
第一条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复试和初试成绩综合计算后的总入学考试成绩是录取工作的根本依据。复试工作坚持全面复试、科学选拔、公平公开、客观评价的原则。本校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各环节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提供,强化责任,认真组织,规范程序,严守纪律,严格试题保密。如有违纪行为,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第二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第三条 学校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督查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 二级院(系)招生单位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按二级学科(专业)成立以指导教师为责任人的研究生复试小组(由相关学科的指导教师5人以上组成),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可。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对考生进行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第五条 招生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在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第二章 复试工作准备
第六条 制订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根据当年上级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制订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经学校批准后于复试前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校园网站发布。招生院系根据学校当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制订详实的实施办法。
复试工作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调剂、注意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
第七条 院系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办法)。研究生招生院系根据学校发布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有关通知精神,制订“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复试时间、地点、程序、方式、复试小组、复试注意事项等。实施方案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备案。
招生院系根据本单位的复试实施方案组织组织研究生复试。
第八条 复试工作小组。招生院系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小组。招生专业(方向)较多的院系,可以成立多个面试小组,但必须统一面试标准。
面试小组成员一般应为研究生指导教师,院系应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面试小组成员。外语面试小组成员,由公共外语教师和研究生导师组成。院系应对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面试记录应由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 面试环境要求。招生院系合理设置面试场所,规范布置考场,营造有利于考生临场发挥的良好面试环境,确保面试考场的良好秩序。
第十条 命制复试试题。招生院系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命制复试试题,复试试题统一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备案。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复试笔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材料,涉密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复试笔试试卷进行密封评阅。
第三章 调剂及复试考生的确定
第十一条 申请调剂到学校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所报考专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和学校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的要求。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四川省研究生录取工作精神,申请破格复试考生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考生报考专业生源不充足;
3.考生初试统考英语1、政治、西医综合其中一科或总分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分以内;
4.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或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要求考生曾在中文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发表过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或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等引用,或参与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省(部)级课题,或参加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省(部)级大赛获奖等。“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要求考生参加初试考试专业科目成绩至少达270分(含270分)以上。
同时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的考生,务必在3月23日前提交个人申请表(见附件《成都医学院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上报省考试院、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根据学校安排适时组织破格复试考生复试。
第十三条 确定参加复试的条件与考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条件,获得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并经本人确认后,方能参加复试,不及时确认复试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第十四条 我校2015年接收调剂考生的具体要求
(一)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报考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的医学大类考生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要求初试国家统考外国语(英语1)、政治,业务课1为国家统考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或自命题药学综合、护理综合、预防综合、药学基础、口腔综合、医学基础、卫生综合等相关科目,或业务课1和业务课2为其它医学类自命题科目。
报考生物学大类中的动物学、生理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物理学等有医学背景相关专业的考生,要求初试国家统考外语(英语1)、政治,业务课1、业务课2科目符合国家招生专业要求。
(二)临床医学各专业
报考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的临床医学大类考生,要求初试国家统考外国语(英语1)、政治,业务课1为国家统考西医综合,具有本科学历且本科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大类的考生。
(三)药学
要求初试国家统考外国语(英语1)、政治,业务课1为药学综合或化学综合等科目,第一志愿报考药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化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分析化学等与药学相关或相近的学术类或专业学位类考生,所学专业为药学、药物制剂、制剂工程、化学等与药学相关或相近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