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关于2015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发放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15年6月2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博士、硕士学位,其硕士学位证书现已做好。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研究生院于6月29日下午2点半开始发放博士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并根据校办安排请各学院集中办理加盖学校印章工作(具体日期安排附后。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及时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相关证书及照片,粘贴照片后并开具“宁波大学印信使用申请存档表”到校办加盖学校印章。
一:制作博士、硕士证书注意事项
1、 学位证书须加盖学校钢印和校长(沈校长签字章)、学位委员会主席(沈校长签字章),学校钢印须加盖在照片左下方。盖章时注意要盖正、不要盖反。
2、毕业证书须加盖学校钢印和沈校长签字章及学校公章,学校钢印须加盖在照片左下方。校章盖章时一般是先在下方找一着力点位,然后回盖上即可。具体可先向校办相关工作人员询问。
3.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博士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均粘贴学历电子注册的二寸照片。暂未拍摄照片的毕业生请按照我院网站公布的照片拍摄标准自行去具有一定资质的照相馆拍照,并把电子照片发研究生院(yeshanwen@nbu.edu.cn),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并同时随邮件附上本人的学号及姓名、专业等信息。
二、学位证书的发放流程与程序
1、证书由所在学院发放。发放时间:毕业证书的发放日期由各学院确定。学位证书的发放在公示期满后发放(成果未正式出版者,待收到正式刊物后,凭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领取,学院一律不得将学位证书提前发放。刊物复印件与下一批学位申请者一并胶装后交研究生院查验)。证书未发放期间,如有特殊需要可以凭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开具相关证明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2、领取证书须带材料:
在校园网离校系统中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研究生本人凭离校手续单及身份证原件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定向或委培研究生、高校教师硕士生还需持原协议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同意由本人领取的证明,本校教工的证书由各学院直接送人事处)。
3、委托他人代领学位证书:除前面所需的材料之外,凭委托书、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研究生院
2015-6-29
研究生院安排印信使用初步安排(请各学院按时间顺序安排相关工作)
学院 |
授学位数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安排印信使用时间 |
建工学院 |
39 |
39 |
|
7月1日8:15-8:35 |
材化学院 |
57 |
57 |
|
7月1日8:35-8:55 |
机械学院 |
15 |
11 |
4 |
7月1日9:00-9:15 |
理学院 |
65 |
65 |
|
7月1日9:20-9:45 |
法学院 |
105 |
47 |
58 |
7月1日9:50-10:15 |
海洋学院 |
173 |
148 |
25 |
7月1日10:20-10:50 |
海运学院 |
20 |
20 |
|
7月1日10:55-11:10 |
教师教育学院 |
118 |
72 |
46 |
7月1日13:00-13:3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6 |
16 |
|
7月1日13:40-13:55 |
人文学院 |
59 |
59 |
|
7月1日14:00-14:25 |
商学院 |
58 |
20 |
38 |
7月1日14:30-14:50 |
体育学院 |
19 |
19 |
|
7月1日14:55-15:05 |
外语学院 |
3 |
3 |
|
7月1日15:00-15:10 |
信息学院 |
159 |
148 |
11 |
7月1日15:15-15:45 |
医学院 |
78 |
70 |
8 |
7月1日15:50-1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