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佳木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一、招生学科专业佳木斯大学现有基础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二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下设7个二级博士招生学科专业,2015年拟计划招收10名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及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有关要求。
4.原则上按所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进行报考,以国家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等各项条件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和学习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由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我们将不予准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三、报名流程及所需报考材料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2月20日-3月1日
于上述时间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博士招生”栏目,下载“2015年全国博士生招生报名数据库”,按要求认真填写数据库内各空白项目,确认无误后保存,将数据库文件(以“姓名+2015年博士报名”形式重命名的Excel电子表格,无需打印)及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1张(格式JPG,大小20K-100K,命名:证件号码.jpg格式),发送至jdbszs2015@163.com;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5年3月9日-10日
报名地点: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院研招办(大学主楼7008室)
提交材料:
1.《佳木斯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两名专家(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级职称者)的《专家推荐书》各一份;
3.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的复印件1份(于佳木斯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不需提交);
4.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非全日制获得硕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
6.报考定向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所属单位填写意见,说明是否定向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佳大职工报考博士须加盖所在院系及大学人事处公章),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7.初试报名费(到财务处交费),持报名费票据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