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2015年10月8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各现场确认点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3.准考证发放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省学位办和招生单位均不再向考生另行邮寄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通知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前,考生须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时,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若在学信网无法办成备案表的,需提前做好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程序和方式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审。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证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办理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约需2个月时间,请相关考生尽早办理,以免影响后期的正常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的具体程序将于2015年12月下旬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六、录取
2015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即录取当年有效)。
我校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含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结合考生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法律硕士录取非政法系统考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公共管理硕士(MPA)录取非政府部门人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工程硕士总人数的10%。在水利工程、地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领域招收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本校该领域当年录取总人数的20%。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1.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请查阅我校各招生院系发布的招生简介或向相关院系咨询。
2.学制三年,在职不脱产学习, 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假期,上课地点在中山大学南校区或东校区。具体的上课时间、地点,请查阅我校各招生院系发布的招生简介或向相关招生院系咨询。
3.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相应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
1、“软件工程” 工程硕士按学分收费,每学分1000元人民币,总学费为40000元人民币,按3学年收取,第一、二学年分别收取16000元,第三学年收取8000元。其他专业学位的学费均按3学年收取,各招生类别、领域的学费标准见附表1。
2、学生在读期间,一切人事档案关系留原工作单位,我校不负责其工资、医疗等福利待遇,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交通费自理。其他相关费用(如教材费、资料费等)由招生院系按成本收取。
九、其他说明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校教师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
2、为及时了解专业学位招生、考试信息,请考生留意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d/index.htm)和各招生院系的网页。
3、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4113696、84111686。各招生院系的咨询电话见附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