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以下简称免试接收)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实施细则》)以指导学校接收工作。
一、指导思想
为了做好2016年免试接收工作,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充分结 合学校学位与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需要,支持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建设进程,在保证 普通免试接收政策落实的基础上,确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免试接收 政策得以落实,同时做好接收来自外校的优秀生源工作,切实使“免试接收政策” 成为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
二、工作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免试生推荐和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免试推荐和接收工作,接收办公室设在学校研究生院。
学校免试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负责,各学院、各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三、工作原则
免试接收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普惠和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优秀学生培养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四、接收名额
(一) 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
2016年学校接收本校及外校推免生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其中备注栏标记为"☆"表示可接收推荐免试生专业。
(二) 免试接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名额政策
1.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2016年学校拟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总名额数在高于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额基础上,不超过2016 年本校硕士招生计划总数的30%;
2. 各学院(所、系)的各学科接收免试本校及外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名额数不得超过本学科招生总数的50%;
3. 在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导师每人最多只能接收一名本校或外校的免试生。
五、接收条件
(一)免试接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 巳经获得本科就读医学院校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抱负、有道德、守纪律,集体主义观念和奉献精神强,立志为医药卫生事业建设发展服务;
3. 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勤奋,刻苦踏实,作风严谨,有探索精神、创新精神和科学态度,综合素质高;
4. 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期间平均成绩排名原则上在年级前30%之内,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自学能力、专业工作能 力及实践能力较强;
5. 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
6. 在校期间没有不及格课程、未受过任何处分;
7. 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参加过课外科研活动小组并有论文发表者优先考虑。
(二)免试接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专项条件
1. 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通过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遴选,满 足普推及相关学科人才培养教改项目的遴选条件,获得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相关学 科和导师的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2. 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
1).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校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就读专业为临床 医学,本科就读院校此专业在教育部2012年全国学科评估中学科整体水平得分在80分及以上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2).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校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管理学硕士研究生,要求就读院校 相应专业在教育部2012年全国学科评估中学科整体水平得分在74分及以上,且 本科就读专业要求如下:报考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科要求 本科就读专业分别为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报考其他专业要求本科就读专业为生物医学学科或与所报专业相近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