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信息时,考生根据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员证(应届生)或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以便查认。
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且必须在2015年1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本人证件复印件和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的介绍信(原件)寄至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我校将依据总部核发的同意报考研究生名单和考生“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审核现役军人考生报考资格。
国防生报考需提供驻校选培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2015年1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本人证件复印件和驻校选培办出具“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的介绍信(原件)寄至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第二军医大学的在职干部、文职人员及军校应届本科生报考者,须经第二军医大学校政治部干部处批准;否则按无效考生处理。
其他考生资格审查放在复试进行。
六、入学考试
(一)2015年12月14-28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考生根据时间要求,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以避免影响考试。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笔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1.初试科目:①理学、工学和军事硕士为政治理论、英语一、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共计四门,其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为150分。②医学门类和应用心理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为政治理论、英语一和专业基础综合,共计三门,其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2.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27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3.考试地点:考生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所选择的报名考试点即为考试地点。考试的具体要求、考场安排以报名考试点通知为准。
4.复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英语口语、听力等,可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复试内容请查询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照《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
七、几点说明
1.地方应届考生一经录取为军队计划学员(即入学同时入伍),入学后经复查复审合格后,办理参军入伍手续,享受军队干部待遇,考生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毕业后全军统一分配。
2.地方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不入伍,学费每年8000元,住宿费每年1000元,在学期间享受学校地方研究生助学津贴和学校其他奖助学待遇。毕业后颁发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自主择业,学校根据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派遣就业。
3.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为国家统考科目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4.非统考综合科目考试内容:
308护理综合:参照国家教育部“护理综合”考试大纲,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347心理学专业综合:参照应用心理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拟制的考试大纲,含心理学导论、人格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管理心理学。
349药学综合:参照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拟制的考试大纲,含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参照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拟制的考试大纲,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和中药学。
351 卫勤管理综合:军队卫生勤务学、军队卫生事业管理学,各占50%。
352口腔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各占25%。
353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劳动卫生、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各占20%。
611药学综合(科学学位):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各占25%。
614卫生事业管理综合:卫生管理统计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医院管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各占20%。
617生物综合(二):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微生物学,各占20%。
703生物综合(一):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各占三分之一。
5.根据教育部要求,考试参考书目以现行统编教材为标准,我校不再另行指定参考教材和其它参考资料。
6.我校不接受在读研究生报考。
7.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2016年联合培养单位(单位代码为201-219)除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导师外,其他导师均暂停招生。
8.招生专业方向和导师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smmu.edu.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专业目录”查询。学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总部下达的201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保留根据教育部和总部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9.军队在职干部报考所需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具体格式见附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区下载)。军队在职干部考生报考,未经由师(旅、团)级单位推荐、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核准、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的,不能参加入学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0.根据国家《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硕士生,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衔接模式培养。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八、其他
未尽事宜请考生关注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smmu.edu.cn查询。
通信地址:上海市翔殷路800号教学综合楼404办公室
单位名称: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 编:200433 联系电话:021-81870842